纪锴:“嗯嗯,好好。”
“……他到时候肯定会勾引你的,他又特别会装可怜。你要把他第一个杀了!杀他的时候不准手软,最好开场几分钟就叫他下线!”
纪锴:“好的大王,没问题大王。”
黎未都:“到时候不管他怎么求你,你都不准对他心软!”
纪锴:“不会不会!我在外头没心了,我的心不是早交给你了,在你那儿收着呢么?”
黎未都心满意足,不说话了。
……
“不过~话说回来,朱凌新签的那个‘世嘉传媒’,危机公关也是牛得很啊!”
思绪被从回忆里扯了回来。身边,几个女星的八卦还在絮絮不停。
“是啊,压热搜、放障眼新闻、拉人垫背洗白一条龙,舍得花钱手腕又高。明明那么大的事,最后对朱凌一点影响都没有似的,给力到不行,搞得我都想跳槽换公司了。”
“是啊,还能塞进咱们《繁荣》当嘉宾,真是手眼通天了。只可惜眼光不行,力捧他这种没前途的,啧啧!”
“就是啊,你说他除了那首《亲爱的》还有《掌心的星光》,还写过什么像样的东西啊?早就江郎才尽糊穿地心了。”
“锴哥,你说是不是啊?”
纪锴一愣,一秒为难。
你们聊你们的,没事问我干什么?要我怎么回答?昧着良心点头吗?
……
朱凌最近,摊上了多事之秋,整天在舆论的风口浪尖里,感受到了“人言可畏”的恐怖。
很无奈也非常无辜——他明明什么都没做。
那天心情糟糕,在酒吧喝多了,沈潜搬不动他,只好把他弄去了旁边的酒店开了个房让他睡觉。
纯睡觉,什么都没发生。
他都喝成那样了,哪还有力气去搞什么酒后乱性?沈潜也只担心他所以没走,友情照顾了他一晚上而已。
谁能想到结果第二天早晨出来,直接被埋伏在外的“见光死团”当奸情拍个正着?
然后这事儿就像罗生门,再也说不清楚了。
叶氤完全不听解释,至今一口咬定他们两个就是有奸情。沈潜也是可怜,那几天在网上被人骂到出不了门,什么恶毒的话都出来了。
还好,新签的公司马上出动水军,大力洗白,这件事的不良影像才没有给他造成毁灭性打击。
可朱凌还是心情很差。
公司那么器重他,前阵子新专辑的预售效果却并不好。先行放送的曲目,在网上被痛批“和以前的水准天差地别”,就连好多老粉都回踩攻击,说他天天忙着演电视剧电影,把老本行丢在一边,现在坐吃山空已经没救了。
朱凌以前也经常被骂。
但都集中在“演技有毒”、“智商欠费”这些方面。音乐方面的才华,几乎无人质疑。
最近却被骂得几乎怀疑人生,觉得是不是真的已经才华枯竭,再也拿不出像样的作品来了?
“哎哎?好意外,原来锴哥你还是朱凌的粉呢?”
一声锴哥,桐姐红色的高跟鞋一顿。跟着朱凌闪亮带钻的短靴一起在走廊上停住。
半掩着门的繁荣化妆间里,传来林宝妮辨识度很高的少女娃娃音。
“不算是粉。”随后,直击心灵的熟悉的、低沉成熟的声音缓缓响起,“但我确实不同意所谓‘朱凌再也写不出好歌了’的说法。”
“嗯~”林宝妮不满地哼了一声,“他以前确实是有一些好歌啦,但除了《亲爱的》,最近还写过什么大家都知道的东西吗?新单曲鬼叫鬼叫的一点都不好听,听说好多人都可失望了呢。”
桐姐叹气,无奈脸望向朱凌。
“鬼叫鬼叫”真的是非常贴切的形容词了——她完全赞同林宝妮的观点。
之前也好多次跟朱凌说这歌不行,肯定会扑,可朱凌这死倔孩子偏要固执己见,说那是美国流行乐坛的新锐唱法,偏要主打那首歌。
现在落得劣评如潮,而在这种丑闻加事业挫折、人人都恨不得赶紧来踩一脚的关头,也就纪锴还愿意替他说话。
“不是那样的。朱凌的才华、唱功,确实是业界顶尖的水准,放眼整个歌坛,本来就没有几个人能达到他的音准和质量。”
“像《亲爱的》和《掌心的星光》,已经足够证明了他完全有能力写得出受欢迎、传唱度高、下载量惊人、KTV和大街小巷都在放的‘代表作’。”
“我相信如果他还想写,随随便便也能再写出一百首、一千首那样的流行歌曲,赚得盆满钵满、名利双收。”
“但不朱凌不是那样的性格。”
“他对音乐是很单纯的‘喜欢’。从一开始,他追逐的就不是大众眼里的‘红’。比起很多人很在意的金钱、地位、名誉,他更享受的是能自由地宣泄自己真实的灵魂,有的时候为了那一小部分情感上的共鸣,宁可一意孤行。”
桐姐听得都呆了。她作为一个一切向钱看的经纪人,并不能明白这种“为爱发电”的心态。
但是,这儿有人明白。
朱凌静静站着,眼里带着一些闪烁的光彩。
桐姐有些郁闷又有些欣慰,这段日子一个打击接一个打击,很久都没有再看他这样笑了。
曾听人说过,三年前第一次见到朱凌,可以眼见看到那种阳光打眼睛上的对梦想的热忱。
她跟了他快两年。今天终于看到了。
“桐姐你听听,这才是真正懂音乐、会欣赏的人,你们……都不懂我。”
“……”
“我先去下洗手间,你在这等我一下。”
大明星笑眯眯地一脸自得,大概以为自己还没崩,以为还撑得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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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啥,“爱人和自己的经纪人搞在一起”什么的……这梗是巧合,不是故意的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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